中新社北京5月26日電河內消息:據越南媒體26日消息稱,越南法院當地時間25日公開審理了兩名本月13日參與越南暴力事件的犯罪嫌疑人,並分別判處兩人三年和一年有期徒刑。
  據越通社報道,此次是越當局首次對被捕的越南暴力事件參與者啟動庭審法律程序。越南警方此前逮捕了數百名越南暴力事件參與者。
  據越南《人民報》網26日消息,越南平陽省當地法院25日以參與煽動騷亂、打砸職能部門執法車等行為開庭審理被告人黎文嚴(Le Van Nghiem)。
  根據起訴狀,5月13日晚,23歲的黎文嚴到朋友家做客,回來時經過振傑公司,發現約有200人聚眾喧囂和示威、推倒公司大門,黎文嚴也參與煽動打砸企業的財產。當職能部門前來驅散示威人群時,黎文嚴滿嘴粗話地誹謗執法人員,還用手電筒打砸承載執法人員的汽車,導致車輛受損。隨後,黎某被依法逮捕。
  合議庭一致認為,被告人黎文嚴的行為給社會構成威脅,引起民眾的恐慌和擔憂,合議庭最終以“擾亂公共秩序罪”和“故意毀壞財物罪”將被告人黎文嚴判以有期徒刑36個月。
  同日,越南平陽省當地另一法院開庭審理涉嫌盜竊財產、盜竊和打砸平陽省企業財產的1000名犯罪嫌疑人中的第一人,18歲的工人珠明祥(Chau Minh Tuong,也有譯做周明拓)。
  根據起訴狀,5月13日晚,當數百人聚眾示威並打砸企業財產時,珠明祥趁機盜竊了總價值500多萬越盾的辦公設備。當珠某攜帶所盜財物離開現場時,被警方抓獲。
  BBC中文網消息稱,由於珠明祥搶劫時還不滿18歲,所以越南當地法院最終對他判處一年有期徒刑。
  本月,越南多地發生針對外國企業和人員的暴力事件,導致多名外企員工死傷,上千家外資工廠受損。(完)  (原標題:越南判處兩名暴力事件參與者有期徒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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